作为一个拥有很多权利的社会主义消费者,在消费过程中,不用说是有过很多次投诉机会和投诉冲动的,但无奈,我这人太懒、脾气没少被损耗,经常是想想罢了,从未付诸行动。
但是,上个星期,陪一位上海来的同学去药店买药,目睹了一次上海同学的维权行为,给了我很多启示:当时,上海同学交款后取药时,在柜台上打开包装,发现盒内说明书和外包装不一致,当场提出异议,要求退货,谁知,收款员是个异常凶蛮中年女,异常凶蛮地拒绝退款。
说真的,这要是换我,10几块钱的事,就不生这份闲气了,但上海同学却不依不饶,坚持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消费者的权益,这使我意识到:做一个合格消费者其实也是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啊。
为了给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,同时,也为了显摆一下本同学的神通,我飞速在库存中想起了认识的一位北京市消协的同学,就到门外去拨了他的电话,问他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,他如此这般告诉了我一通。等我再回到柜台前,形势竟然已经大变,店员齐齐望向我,说:“退了吧,退了吧。”
没想到的是,吃到投诉的甜头后,投诉也会成为习惯——今儿个上午,赶在预告中的大暴雨来临之前,约了闺蜜去西北三环购物,出来见左右各有一列趴活儿的车,看了看两列的头车,都是“XX联合”的,而这家公司有多个司机曾令我起过多次悲愤的投诉之念,遂舍头车而择二车。
刚要启动,一直在对着这边骂骂咧咧头车司机下来了,卡着壮腰站在车头前,脸歪肉横地说:“小子哎,我看你今儿往哪走,有种就从我身上轧过去!”
旁边的保安看热闹看得眼都直了。
一场恶斗一触即发,在拽着司机的后脖领子劝阻都未能止住他下车的情况下,在清楚这件事跟那位保安同学没有任何关系的情况下,我和闺蜜迅速下车逃窜,我惦记着后备箱里的财物,逃窜前没忘记掀起后盖来取,结果因为闺蜜没有援手而被后盖砸了脑门,还好伤势较轻,还好一辆过路扫活儿的车碰巧从天而降。。。
回家后,我认为自己有责任和义务为自己受到的小惊吓和被磕的脑门投诉,就打114问交管局电话,68351150,拨通之后,只听一个录音说:乘客投诉必须出具“书面材料”、“车辆牌号”等,“书面材料要包括,上下车时间、地点、权益被侵害事实等内容,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给与答复。。。”
书面材料?额低神丫,投诉个抢活儿斗殴我还给您写份作业去!给稿费吗?!
就这样,我知难而退,自动放弃了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消费者的权利,自动放弃了一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机会,灰溜溜下厨房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