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从上星期摔了那一跤,我就没法再像从前那样
自由地,捋胳膊挽袖子了——朋友们都说:拜托,把袖子
放下来好不好——你自己说你是,跌跤跌成这个样子的
可是我们,怎么看起来非常、非常
疑似“家暴”呢。
天哪,圣诞、新年就在眼前,正是
派对旺季,这种误会岂不是
会给本人带来非常、非常不利的
“负面新闻”,和不可估量的“社交损失”
周一上班,我把这一严重状况告诉了领导
——毕竟,我的跤是“因公”而跌的呀。可是,我的领导
居然说:什么?“家暴”?就你的情况,顶多也只能
算是“伪家暴”而已
因为,到了年底,工作实在
繁忙,我没有时间和领导争论,本人究竟有没有资格
枉担“家暴”虚名,这一事关“政治正确”的话题
一怒之下,索性把msn的签名
改成了:“伪家暴受害者”
闺蜜在网上见了,这个新的江湖名号
问:这究竟是,怎么一回事啊?
我大致讲了一下,事情的原委
闺蜜说:可别说,我还真曾遇到过
一件类似的事情——那还是我在
巴黎时,有个台湾女孩,在给朋友拍照时,不小心
把相机,拍在自己的眼睛上,弄了个
青紫眼圈。第二天,她要求台湾同乡男孩陪她
上街买东西,结果没有一个人敢去,都说,这里可是
巴黎,要是,被当成打女人的
男人,那得“享受”什么样的待遇啊?
但是,这里不是巴黎——周六,是我们大学入学
20年同学会
我在一个非常、非常绅士的
男同学的陪同下,回到了
久违的校园,见到了来自全国各地,乃至
世界各地的,亲爱的同学们。一时高兴,忍不住又做
捋胳膊挽袖子科。。。当然
对一切质询的眼光和话语,都答曰:“跌了
一跤”,不小心,“因公”
“跌了一跤”。。。
听了闺蜜讲的小故事,我不由得同情和佩服起
这位“非常、非常绅士”的男同学来:
假如他事先知道我摔成了那个样子,还会不会
“绅士”到有勇气,陪我
一道去——要知道,这样大规模的同学会
20年才能遇上一次。万一发生误会
他岂不是还得再等上20年
才会有,解释清楚的机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