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伪家暴受害者”

自从上星期摔了那一跤,我就没法再像从前那样

自由地,捋胳膊挽袖子了——朋友们都说:拜托,把袖子

放下来好不好——你自己说你是,跌跤跌成这个样子的

可是我们,怎么看起来非常、非常

疑似“家暴”呢。

天哪,圣诞、新年就在眼前,正是

派对旺季,这种误会岂不是

会给本人带来非常、非常不利的

“负面新闻”,和不可估量的“社交损失”

周一上班,我把这一严重状况告诉了领导

——毕竟,我的跤是“因公”而跌的呀。可是,我的领导

居然说:什么?“家暴”?就你的情况,顶多也只能

算是“伪家暴”而已

因为,到了年底,工作实在

繁忙,我没有时间和领导争论,本人究竟有没有资格

枉担“家暴”虚名,这一事关“政治正确”的话题

一怒之下,索性把msn的签名

改成了:“伪家暴受害者”

闺蜜在网上见了,这个新的江湖名号

问:这究竟是,怎么一回事啊?

我大致讲了一下,事情的原委

闺蜜说:可别说,我还真曾遇到过

一件类似的事情——那还是我在

巴黎时,有个台湾女孩,在给朋友拍照时,不小心

把相机,拍在自己的眼睛上,弄了个

青紫眼圈。第二天,她要求台湾同乡男孩陪她

上街买东西,结果没有一个人敢去,都说,这里可是

巴黎,要是,被当成打女人的

男人,那得“享受”什么样的待遇啊?

但是,这里不是巴黎——周六,是我们大学入学

20年同学会

我在一个非常、非常绅士的

男同学的陪同下,回到了

久违的校园,见到了来自全国各地,乃至

世界各地的,亲爱的同学们。一时高兴,忍不住又做

捋胳膊挽袖子科。。。当然

对一切质询的眼光和话语,都答曰:“跌了

一跤”,不小心,“因公”

“跌了一跤”。。。

听了闺蜜讲的小故事,我不由得同情和佩服起

这位“非常、非常绅士”的男同学来:

假如他事先知道我摔成了那个样子,还会不会

“绅士”到有勇气,陪我

一道去——要知道,这样大规模的同学会

20年才能遇上一次。万一发生误会

他岂不是还得再等上20年

才会有,解释清楚的机会